發布時間:2024-10-19 14:35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2024年10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2024年11月1日起,將在全國鐵路推廣全面數字化的客運電子發票服務,旅客辦理境內鐵路電子客票購票、退票、改簽業務后,可通過鐵路12306(網站和移動客戶端,下同)開具電子發票,廣大旅客獲取報銷憑證將更加便利。
國鐵集團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有序推進鐵路領域發票電子化的部署要求,密切跟進國家數字化電子發票推廣進程,順應廣大旅客需求,會同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積極推進鐵路客運發票電子化改革,結合鐵路客運業務實際,研發了鐵路客運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與國家稅務總局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實現互聯互通,經前期試點完善、技術測試和安全評估,現已具備全面推廣應用條件。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將于11月1日起在全國鐵路旅客運輸領域推廣使用。
電子發票是鐵路運輸企業提供境內旅客運輸服務后,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以數據電文形式向服務購買方(可為個人或企事業單位)開具的收付款報銷憑證,與紙質增值稅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鐵路紙質報銷憑證相比,電子發票的票面保留了旅客信息、行程信息,增加了購買方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內容;獲取更加便捷和安全,旅客可通過鐵路12306在線申請開具電子發票,無需到車站窗口或自助售(取)票機辦理,可重復下載、打印,避免發票丟失和損毀的情況;使用更加高效經濟,電子發票采用信息化的存儲和傳輸方式,購買方可以線上辦理查驗、稅款抵扣等業務,有效降低管理成本;運行更加節約環保,電子發票全程實現無紙化,最大限度減少紙張消耗,促進企業節支降耗。
旅客在行程結束或者支付退票(改簽)費用后180天內(下稱180天),可登錄本人鐵路12306賬戶申請開具電子發票,在輸入購買方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后,系統將據實開具電子發票,并向稅務部門上傳電子發票的數據文件。旅客可通過鐵路12306或個人所得稅APP查詢、下載電子發票。
旅客如填寫發票信息有誤,或遇運輸服務中止致行程改變等情況,可在180天內按照準確信息或實際行程重新申請開具1次新的電子發票,原電子發票作廢。
購買方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的稅務數字賬戶進行電子發票查驗、下載、稅款抵扣等,也可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驗。鐵路運輸企業為旅客開具電子發票后,不再提供紙質報銷憑證,旅客不能同時開具電子發票和紙質報銷憑證;跨境客運業務繼續沿用現行鐵路報銷憑證。
為確保鐵路客運發票電子化改革平穩過渡,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國鐵集團將在一定時期內繼續保留紙質報銷憑證,同時及時評估電子發票實施情況,不斷改善旅客購票體驗。關于鐵路客運電子發票辦理相關業務,旅客朋友可關注“鐵路12306”公告和“中國鐵路”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獲取更多信息。
來源:無錫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