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年10月25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辦發〔2024〕42 號 |
---|---|
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11:05:51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城鄉雨污水治理
攻堅行動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錫政辦發〔2024〕42 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無錫市城鄉雨污水治理攻堅行動方案(2024—2027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無錫市城鄉雨污水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2024—2027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以構建完備的污水收集處理體系和城市排水防澇體系為核心,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雨污水治理工作,進一步提升污水收集處理效能和雨水設施建設管理水平,推動全市排水工作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主要目標
全面加強城鄉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建設,到2025年底,基本實現排水設施“雨污一體化”“廠網一體化”管理,自建排水設施(住宅小區、排水戶內部管網)專業化運維;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達到92%以上,有條件的地區力爭達到100%;農村生活污水行政村治理率達100%、自然村治理率達95%。到2027年底,全市建成“源頭管控到位、廠網銜接配套、管網養護精細、污水處理優質、污泥處置安全”的城市污水收集處理體系和“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并舉、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雨水)防澇體系;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達到100%;農村生活污水行政村、自然村治理率均達到100%,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二、重點任務
(一)優化排水管理體制機制
1.推行“雨污一體化”管理。各市(縣)、區政府明確一個部門負責雨污水管理工作,完善獨立法人性質的排水管理機構,負責轄區范圍內排水的日常管理,推進實施“雨污一體化”管理;根據市級排水總體規劃細化完善設施建設規劃,并負責統籌實施;負責市(縣)、區管排水設施的運行管理和監督評價;組織協調轄區范圍內城市道路排水防澇應急保障工作,確保污水有效收集處理、雨水排放順暢和應急保障及時到位。到2024年9月底,各市(縣)、區完成排水管理部門和機構三定方案的調整,配足配強排水管理專業人員。
2.實施“廠網一體化”運維。各市(縣)、區政府要加快廠網設施資源整合,成立或依托現有水務(排水)公司,對轄區范圍內的污水處理廠、市政污水管網(指除住宅小區內部和排水戶自建排水管網外所有公共污水管網的統稱)和污水泵站進行統一運維管理。到2025年底,梁溪區、錫山區、濱湖區、新吳區、無錫經開區實現“廠網一體化”運維,江陰市、宜興市、惠山區完成市(縣)區鎮污水管網的整合,實現市政污水管網的統一管理,并加快推進“廠網一體化”運維;對于短期內無法徹底實現“廠網一體化”管理的地區,排水管理部門要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和污水管網進行統籌建設和協調運行,充分發揮污水管網“源頭監控、水質水量預報預警、超標排水追溯管控”的水質保障作用,并根據管網系統運行情況,及時組織對污水處理廠進行新建擴建,或建立廠間連通管均衡各污水處理廠處理水量,保證整個污水收集處理系統安全高效運行。建立污水處理服務費與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濃度、主要污染物削減總量、管網養護和維修質量、管網低水位運行以及投訴處理質量、污泥安全無害化處理等內容掛鉤的工作評價機制;率先在無錫經開區開展試點,將雨污水管網運維延伸至商品房小區內部,實現一體化運維全覆蓋。
3.優化“監管一體化”流程。統籌城鎮生活污水、工業廢水、農村污水、雨水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運維、監管等環節,規范建設流程,完善管護機制,落實資金保障,健全評價體系,實現建管用有效銜接。完善城鎮排水工程建設質量管理體系,統一排水設施工程項目設計、施工、監管、驗收等各個環節的管理要求。市照明和排水管理中心負責城區范圍內市政排水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各市(縣)、區排水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區管排水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做好新建改建排水設施的方案審查以及項目驗收和移交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施排水設施統一建設統一管理。
(二)提升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
4.開展污水管網排查和提升。結合老舊小區、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繼續實施市政污水管網建設改造更新,到2025年新建改建市政管網150公里,實現建成區無管網空白區。2026—2027年,繼續推進市政污水管網的建設更新,實現污水處理廠收水范圍內無管網空白區。按照每5—10年完成一輪污水管網排查檢測的要求,持續推進市政污水管網現狀評估和修復工作,到2025年底,完成首輪市政污水管網排查檢測及修復。全面評估轄區市政污水管網運行情況,對運行年限滿20年或者管材為塑料管、玻璃鋼夾紗管的,經評估不滿足運行要求的管道逐年進行更新改造,到2024年底形成管網更新改造底數清單并制定更新改造計劃,報市市政園林局備案,到2027年底完成50%以上問題管網更新改造。
5.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繼續推進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以下簡稱達標區)建設,提高達標區建設質量,加強長效管理,對已建成的達標區組織“回頭看”,查漏補缺,重點排查商品房小區、工業企業、餐飲和醫療等工商戶內部的雨污分流、排水管網運維情況,確保雨污分流到位、排水設施完好、預處理設施運行正常、雨水排放順暢、污水全收集。到2024年底,在建成區全面建成達標區,同步將達標區建設向城鄉結合部、集鎮建成區、主要入湖河道及國省考斷面所在河道周邊區域擴展延伸,以污水處理廠服務區域為范圍,劃定排水區塊擴面區域,制定達標區擴面計劃。到2025年底,完成建成區達標區“回頭看”,城市水平衡核算區域實現達標區全覆蓋。到2027年底,實現城鎮污水處理廠服務范圍內達標區全覆蓋。
6.試點實施初期雨水治理。加強雨水排口的水質檢測,根據水質情況,分輕重緩急,先行試點建設一批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裝置,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就地處理達標排放,實現初期雨水徑流污染凈化;當污染物濃度較高時,經排水管理部門批準,可將部分初期雨水收集輸送至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削減入河污染物總量。嚴格區分初期雨水治理和污水截流,各地排水管理部門會同水利、生態環境部門對現狀截流設施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并對建設原因和運行工況進行全面評估,經評估予以保留的,移交排水設施運維單位統一運維;經評估予以廢除的,由設施產權單位或建設單位在水利部門和排水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下,予以拆除。到2024年底,完成現狀截流設施的排查和評估。到2025年5月,完成廢棄截流設施的拆除,到2025年底,在完成初期雨水治理先行先試和設施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定初期雨水治理設施的分年度實施計劃。到2027年底,建成一批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所有截流設施和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的運行數據接入污水監管系統,實現實時監控。
7.加快污水處理能力建設。各市(縣)、區政府開展區域污水處理能力的系統性評估,重點評估污水處理廠實際處理能力,對運行負荷率超過80%的污水處理廠,通過新建擴建、管網互聯互通和將工業廢水分流至工業污水處理廠等方式,降低運行負荷,評估結果和建設計劃于2024年底完成并報市市政園林局和市生態環境局備案。到2024年底,完成北尖公園凈水廠、華士鎮中心污水處理廠、南閘污水處理廠、錫北污水處理廠三期、惠凈錢橋污水處理廠新建改建擴建并投入運行,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能力21.75萬噸/日。到2025年底,完成太湖新城污水處理廠三期、澄西污水處理廠四期、月城污水處理廠、陽山鎮污水處理廠的新建改建擴建并投入運行,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能力18萬噸/日,打造一批“工藝一流、技術領先、用地集約、智慧賦能”的國內示范標桿污水廠。到2026年底,完成安鎮污水處理廠三期、惠山高新區污水處理廠的新建擴建,新增污水處理能力7.5萬噸/日,全市城鎮污水處理能力達到327萬噸/日。
8.強化排水許可管理。市排水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完善住宅小區、機關事業單位、工業企業等排水戶內部污水管網管理要求,加強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以下簡稱排水許可)管理。各市(縣)、區排水管理部門梳理轄區范圍內排水戶底數、辦證情況,制定排水戶全面巡查計劃,每年2月底前將年度排水戶監管計劃報市排水行業主管部門備案。2024年底前,建立排水戶底數清單,完成2023年度工業廢水分質評估涉及的工業企業排水許可證辦理;到2025年,全市重點排水戶全面落實排水許可管理要求;到2027年底,實現排水許可證的應發盡發。
(三)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蓋
9.推進污水管網城鄉一體化。市級相關部門統籌城鎮污水、農村污水收集,打破城鄉界限,合理布局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提升泵站,優化延伸污水收集管網,擴大污水收集范圍,盡可能實現城市、集鎮、農村污水統一收集治理。在城鎮污水處理廠收集范圍外的污水,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式設施、凈化槽、資源化、長效管控等形式進行治理,確保城鄉生活污水全治理。
10.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蓋。結合城鎮排水體系,統籌城—鎮—村污水一體化治理,持續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質增效行動,逐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統一管理”。到2025年底,新建30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完成500個農村生活污水改建項目,主要入湖河道兩側自然村和農戶生活污水基本實現有效治理,全市農村生活污水行政村治理率達100%、自然村治理率達95%;到2027年底,新建120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完成200個農村生活污水改建項目,按照國家、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部署和要求,全面消除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空白自然村,實現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和自然村全覆蓋。
11.推進整縣(區)制運維管護。嚴格落實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江蘇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污防攻堅指辦〔2022〕143號),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專業運維、公眾監督”的原則,健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長效管護機制。各市(縣)、區政府可委托1—3家運維單位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整縣(區)制專業運維。到2025年底,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正常運行率穩定在90%左右。
(四)加強工業企業排水治理
12.推動工業廢水分類處理。制訂并施行《無錫市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實施方案》。2024年完成惠山區剩余5家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工業廢水接入企業的評估,全面完成已接管城市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設施工業企業排查評估。鼓勵可生化性好的工業廢水直接納管處理。推動“整改后接入”企業加快整改,推動“限期退出”企業結合產業規劃、園區排水規劃調整等要求逐步實現工業廢水退出城市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設施。冶金、電鍍、化工、印染、原料藥制造(有工業廢水處理資質且出水達到國家標準的原料藥制造企業除外)等工業企業排放含重金屬、難生化降解廢水、高鹽廢水的,不得排入城鎮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設施。到2024年底,全市基本實現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應分盡分。
13.提升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能力。著重提升印染廢水、含氟廢水處理能力,實施13家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新(改、擴)建項目。2024年,完成2家工業污水處理廠建設任務,新增處理能力2.5萬噸/日;到2025年,再完成新建6家、擴建1家工業污水處理廠,新增工業污水處理能力27.75萬噸/日;到2027年,力爭再完成改建4家工業污水處理廠,新增工業污水處理能力1萬噸/日、技改5.25萬噸/日,實現全市工業污水處理能力超過70萬噸/日。工業園區推進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基本實現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和主要涉水行業所在園區污水管網全覆蓋。
14.加強工業園區排水管理。進一步提升工業園區排水管網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規范化改造,建立健全工業園區內工業污水收集管理機制。加強工業廢水預處理設施和集中處理設施運行管理,確保穩定運行。督促指導已接管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業企業依法取得排污許可和排水許可,出水應與污水處理廠聯網實時監控。規范化工、電鍍、原料藥制造、冶煉、印染(或含相關工序)等行業企業的雨水排放行為,將初期雨水收集處理,不得直接排放。
(五)系統推進雨水設施體系建設
15.摸清雨水設施基礎信息。開展雨水管網檢測和測繪,摸清現有雨水管網、泵站、沿河排口和截流設施底賬,建設市政雨水管網及附屬設施數據庫,實現“一網統管”。科學有效劃定雨水排放單元,以雨水排放單元為單位,全面排查雨水管網和泵站等設施存在的過流能力“卡脖子”問題,雨水排口存在的外水淹沒、頂托倒灌等問題,評估河道排澇與管網排水能力銜接匹配情況。推進雨水管網結構性檢測,排查雨污水管網混錯接、排水防澇設施缺失和功能失效等問題。開展現狀設施和排水系統能力評估,到2024年底,各市(縣)、區政府分級分類建立雨水設施問題清單和責任清單。
16.制定雨水設施整治規劃。編制完善市區和江陰市、宜興市排水防澇綜合規劃,梳理市政雨水管網排放系統,明確建設總體方案,以二級排水分區為單位評估雨水管網排水能力以及片區可承受降雨強度,細化城市內澇風險評價。以雨水排放單元為單位編制系統化建設改造方案,明確雨水管網改造“一張藍圖”,支撐近遠期工程實施。逐步規范新建項目雨水排口的管理,雨水排口的設置應征求水利部門和排水管理部門的意見,新建項目雨水應優先就近排入周邊河道,盡量選擇主干河道的一級或二級支浜。
17.實施雨水設施升級改造。開展雨水設施排查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分階段、分類型改造混錯接排水管網,修復破損和功能失效的設施,優先改造設計重現期不足1年一遇的雨水設施,其余不滿足設計標準的雨水設施,結合城市道路品質提升工程同步改造。對于部分易受河道水位頂托的道路雨水管網,新建雨水強排泵站,提高雨水管網的應急排放能力。全面實施公鐵立交泵站標準化改造,復核現有泵站的設計能力,對不滿足設計重現期的,加快改造提升,提高泵站設備性能和自動化控制水平,確保泵站安全穩定運行。根據沿河雨水排口和截流設施的情況,開展問題排口專項整治。到2025年底,先期建設完成一批雨水強排泵站,完成公鐵立交泵站標準化改造,完成排查發現的問題排口整治工作。
18.強化雨水設施長效管理。建立雨水管網、泵站、排口常態化排查及清理制度,加強雨水設施日常養護和清疏,嚴格按照《城鎮排水管渠與泵站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進行設施運行維護。在常態化養護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雨水管網的疏通安排,確保汛期前全面完成一次雨水管網養護疏通。加強重點保障區域、易積水地區等區域的雨水口清撈。嚴格規范道路保潔作業,不得將雜物掃入雨水口。規范灑水作業,灑水作業前應先完成作業路段清掃,減少路面垃圾和泥土進入雨水口和管道。嚴格監管通溝淤泥處置,通溝淤泥100%安全處置。鼓勵推進專業養護進住宅小區,全面提升住宅小區管網養護質量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城鄉雨污水治理攻堅行動點多、線長、面廣,各市(縣)、區政府作為城鄉雨污水治理攻堅行動的第一責任主體,要加強統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任務分工、時間進度。在摸清轄區雨污水設施基礎清單的基礎上,按照“清單式管理,項目化推進”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計劃,落實工作措施,推進專項行動,并及時報送工作動態。2024年9月底前,市區和江陰市、宜興市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發展規劃的編制,并報市市政園林局和市生態環境局審核;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發展規劃編制。
(二)強化部門聯動。建立健全由政府領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由市市政園林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研究推動城鄉雨污水收集處理項目推進、問題解決、督促檢查等工作。市市政園林局負責統籌推進城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導各地優化排水管理體制機制和系統推進雨水設施體系建設;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統籌推進工業廢水分類收集,指導開展工業園區水污染防治和農村污水治理工作;市教育局負責督促各類學校做好內部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網錯接混接整治工作;市城管局負責加強河道沿岸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建設,強化餐廚廢棄物的收運處理和管理,規范道路清掃和清洗工作,配合做好“小散亂”排水整治和執法工作;市水利局負責開展河道藍線范圍內截流設施的排查,配合做好截流設施的拆除工作;市商務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督促商業綜合體、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等區域做好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網錯接混接整治工作;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督促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網錯接混接整治工作;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督促“小散亂”排水戶、工業企業、農貿市場開展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網錯接混接整治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城鄉雨污水治理相關工作。
(三)強化資金保障。各級政府要統籌安排城鄉雨污水治理相關專項工作經費和公共排水設施建設及養護資金。按照補償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泵站系統正常運行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建立與污水處理標準相適應的污水處理費和污水處理服務費動態調整機制。加強自備水源用戶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市、市(縣)區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完成自備水源用戶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各相關部門要積極對上爭取,共同推進城鄉雨污水治理工作。
(四)強化督促通報。建立督促通報工作機制,及時調度進度、通報情況。各市(縣)、區政府每月25日之前將月度工作進度報市市政園林局和市生態環境局,市市政園林局會同市生態環境局每月、每季度通報城鄉雨污水治理綜合推進情況。
(五)強化社會共治。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和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加強城鄉雨污水治理攻堅行動的宣傳,引導公眾自覺規范排水行為,不向水體、雨水口排放污水,不私搭亂接排水管網。定期向社會通報雨污水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和工作成果,以點帶面、推廣經驗,以實際行動和成效,努力贏得社會各界的支持。
附件:1.無錫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目標
2.無錫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實施計劃
3.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實施計劃
4.無錫市提質增效達標區年度建設計劃
5.無錫市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項目清單
6.××市/區市政污水管網評估情況表
7.××市/區截流設施底數清單
8.××市/區排水戶底數清單
9. ××市/區雨水設施清單
10. ××市/區初期雨水治理設施分年度建設計劃
責編: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