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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4-07106 | 生成日期 | 2024-12-06 | 公開日期 | 2024-12-06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關于規范賓館酒店服務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函 |
各賓館酒店行業經營者:
江蘇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試即將舉行,賓館酒店需求相對集中。為做好考試期間賓館酒店服務價格監管工作,積極營造我市良好的價費環境,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將有關政策提醒告誡如下:
一、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各賓館酒店行業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江蘇省價格條例》等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原則,加強價格行為自律,嚴格依法誠信經營。在制定商品和服務價格時,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酒店行業服務價格的基本穩定,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二、嚴格做好明碼標價。各賓館酒店行業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網站公示服務內容、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明確標示價格所對應的商品或者服務,做到明碼標價并接受社會監督。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進行價格比較的,標明的被比較價格信息應當真實準確。
三、禁止價格欺詐行為。各賓館酒店行業經營者不得以低
價誘騙消費者,以高價進行結算;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不標示或者弱化標識對消費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交易;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
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重點區域酒店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密切關注價格變動情況,確保市場價格秩序平穩有序。及時受理投訴舉報,嚴厲打擊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對擾亂酒店市場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價格違法典型案件將向社會公開曝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若發現上述價格違法行為,請撥打12345或12315進行投訴舉報。
來源: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