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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4-07311 | 生成日期 | 2024-12-20 | 公開日期 | 2024-12-20 |
文件編號 | — —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內容概述 | 2024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八批(年度優秀案例)典型案例 |
今年以來,無錫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持續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充分發揮執法辦案的集成效應,針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重拳出擊,做到“早謀劃、早部署、早見效”,形成以點帶面、以案釋法、打宣結合、多方參與的工作格局,堅持提高執法辦案質效與制度建設夯實執法基礎、“簡案快辦”平臺創新減輕基層負擔并重,市場監管執法根基更加穩固、重點領域執法不斷取得突破、市場監管執法效能穩步提升,市場監管執法稽查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現公布2024年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優秀案例(一):
案例1
江陰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閆某等人生產經營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
2024年2月,江陰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線索,多名消費者從淘寶網上購買的酵素梅宣稱有瘦身的作用,食用后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不良反應,經江陰市食品安全檢測中心對網購的7個樣品進行檢測篩查,發現產品中檢測出多種酚丁類衍生物。
經查,閆某等人在生產加工酵素梅過程中,在包裹青梅的葡萄糖里添加“酚酞”、“酚丁”類物質以達到其宣傳的“減肥”的效果。起初,他們添加的是傳統的促排泄的化學藥物——酚酞,但由于酚酞國家已出臺檢測標準,食品檢測中心可以出具權威檢測報告,一旦被查獲,涉罪入刑在所難免。于是他們又添加酚丁及其酯類衍生物,添加的化學結構式種類繁多,添加的量不均一,因沒有相關的檢驗標準,很難被檢測出來,從而逃避監管。共計查獲三條制售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酵素梅的生產線,查獲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酵素梅達10余噸,原料1.5公斤,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案件涉及河南、江蘇、廣東、江西等多個省份。依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打擊食品中非法添加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類衍生物或類似物違法行為的通知》(市監稽發〔2023〕94 號),生產經營上述非法添加酚酞、酚丁類物質的食品,將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甚至可能危害生命,該行為涉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江陰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案例2
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梁溪區日式燒肉餐飲店經營污穢不潔的食品案
2024年2月21日,梁溪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經查閱當事人店內的監控記錄,發現當事人存在將客人食用過的菜品二次銷售的行為。
經查,當事人自2024年1月開始將客人食用過的菜品二次銷售。根據調閱當事人店內監控視頻,顯示服務員將客人食用過的泡菜回收至儲存泡菜的餐盒中,通過二次分餐再次提供給其他消費者。當事人二次銷售客人食用過的菜品具體為泡菜,數量11份,銷售價格為12元/份,違法經營額132元。當事人在購進泡菜時,未查驗產品合格證明。當事人在購進涉案泡菜時未查驗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將消費者食用過的菜品進行二次銷售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2024年5月20日,梁溪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以及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警告,以及沒收違法所得132元并處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普法教育,當事人認識到其行為的危害性,及時進行了整改。
來源: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