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2-24 17:16 文字大?。?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可以。
對于曾持有AB類、M、N、P準駕車型的駕駛人,屬于以下情形的,支持免試恢復原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年滿60周歲已辦理超齡換證業務的57周歲以上因年齡原因已辦理自愿降級業務的 年滿60周歲只持有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被注銷駕駛證的。可在未滿63周歲前申請恢復原準駕車型,且駕駛證不存在被吊銷、注銷、撤銷以及記滿12分等情形,經系統核準通過的,無需體檢、免于參加考試,自動恢復原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并重新制作駕駛證,恢復的駕駛資格截止日期不得超過準駕申請年齡條件上限。對于年齡已滿62周歲的,可合并辦理延長原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期限。
所需材料:身份證原件。
辦理地點:1、無錫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濱湖區梁南路3號)
2、無錫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綜合業務科(梁溪區江海西路201號)
來源:12345政府公共服務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