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匯繳問題匯編
發布時間:2013-10-14 瀏覽次數: 【字號:默認 大 特大】
1、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有利息嗎?如何計算的?
答復:有利息,每年6月30日結息。個人和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計息。自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利率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
2、住房補貼是否強制繳納?
答復:新職工住房補貼的繳存對象為1998年11月30日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機關、事業單位要求繳納,企業制單位沒有強制性規定。目前,新職工住房補貼的繳存比例為機關、事業單位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18%為其繳納新職工住房補貼;企業單位(含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13%—18%的幅度內為其繳納新職工住房補貼。
3、新調入職工公積金基數應該怎么計算?
答復: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
4、哪些人員可以申請自行繳納公積金?辦理時所需材料及辦理地點?
答復:自行繳納社保的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自行繳存住房公積金。自行繳存公積金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社會保險繳費卡、一個月以上的社保繳費明細(加蓋社保業務章),至業務網點辦理,具體地址詳見便民服務辦理類中“自由職業者繳存公積金須知”。